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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羡林故居被盗案开庭 被告喊冤称为“抢救” |
发布人:内蒙古典泽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11-05-11 阅读次数:2056 |
季羡林故居被盗案开庭 被告喊冤称为“抢救”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李松 黄洁 2011年05月11日 13时51分 13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刑法刑诉 “盗窃”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季羡林故居被盗案开庭 被告喊冤称转移财产为“抢救”
备受关注的季羡林故居被盗一案今天上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控盗窃了季羡林价值300余万元藏品的两名被告人分别是季羡林前秘书李玉洁的干女儿王如,和失窃的季羡林朗润园家中的男管家方咸如。今天庭上,两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均不认可,情绪激烈地强调自己转移涉案财产是在发现故居被盗后,为了抢救剩余财产而采取的紧急措施。
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方咸如在王如的唆使之下,于2009年12月15日晚上八点多,采用破窗入室的方式进入北京大学朗润园13号公寓201号的季羡林故居内,秘密窃取各种书籍、塑像等大量物品,经过鉴定价值共约人民币334万元。此后,王如在得知季羡林儿子季承报警后,又伙同方咸如将所盗财物转移到了其他地方进行藏匿。据此,检察机关指控,王如和方咸如两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了他人财物,应该以盗窃罪追究二人刑事责任。
但是,王如和方咸如两名被告人对指控均不予认可。根据王如在法庭上的讲述,其是季羡林前秘书李玉洁的干女儿,在李玉洁生病之后,按照季羡林的安排代理了李玉洁季羡林基金会秘书长的工作,“是季老非常信任的晚辈”。季羡林生前,王如就居住在朗润园的季羡林故居之中,季羡林病逝后,她就到了北大燕南园54号的季羡林藏书阁。案发当天,王如让方咸如回朗润园故居取自己的东西,但是进入故居之后却发现房间内已是一片狼藉,大量季羡林收藏的古籍、字画等财产都不翼而飞。王如见状立即通知了李玉洁,同时安排方咸如和北大园林科的贾老师用平板车“抢救”剩余的季老藏品,利用平板车连续两天对涉案的财产进行转移,在转移过程中对每一件藏品都进行了登记。
之所以要破窗进入,王如解释说,破窗是季羡林生前开辟的特殊“门扇”,案发之前他们也经常破窗进出:“北大木工科的人都知道,朗润园故居的窗户几乎每个月都要换玻璃。”
方咸如则辩称:“我的一切行为都是服从领导的安排。”
今天庭上,王如的情绪异常激动,审判长曾多次提醒其“平复情绪”。而王如和方咸如的辩护人则表示,将为二人做无罪辩护,因为两人的行为确为抢救季羡林故居财产而为,并不符合盗窃罪的要件,不应认定其构成盗窃罪。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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