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律师咨询、呼和浩特律师

四人涉非法卖活体肾受审 称做中介是救人命

发布人:内蒙古典泽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11-02-16    阅读次数:2078

四人涉非法卖活体肾受审 称做中介是救人命  
   
     
      来源:新京报  刘洋 辛丽   2011年02月16日 09时38分  9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刑法刑诉 
 
 “非法经营”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一起“肾脏移植手术”大出血事故,牵出一个非法买卖人体活体器官案件。昨天(2月15日),朝阳法院,何某等4人非法买卖人体活体肾脏案开庭审理。2008年、2009年间,这4人先后为9名患者换肾,被控涉嫌非法经营罪,涉案款共计118.8万元。


卖肾给绝症患者从中牟利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何某因体质虚弱卖肾不成。2008年,通过网上发布消息、医院朋友介绍,从事人体器官买卖的非法活动。他介绍经济困难的叶某、甄某、司某卖掉一侧肾脏,移植给绝症患者,从中牟利。

  2009年,这三名“供体”变身买卖人体活体肾脏的中介人“辅佐”何某。他们分别负责豢养“供体”、带“供体”体检、寻找“受体(买脏器患者)”。而何某仍主要负责谈价钱、伪造身份证明等“医院方面事务”。

  两年间,4人为9名患者换肾,被控涉嫌非法经营罪,涉案款共118.8万元。


坚称做中介是救人命

  “如果牵线搭桥也有罪的话,那我承认(犯法)。”昨天(2月15日)庭审现场,瘦小的何某一面“认罪”,一面坚称自己纯属中间人,仅为“挽救绝症患者生命”。

  公诉机关认为,他严重违背伦理道德,从中牟取暴利。如在“供体”刘某的案件中,他收取“受体”14万余元,但只给了刘某3.8万余元。而此前,在叶某手术后,他收取6.5万元,但叶某只拿到5万。对于这笔资金,他坚称6.5万给了“叶某朋友”分配,自己“一分没拿”。

  本案未当庭宣判。


追访


卖肾后拿到3.8万元

  2009年底,“供体”刘某报案称“被骗”,让何某这笔地下“生意”浮出水面。

  刘某在警方报案笔录称,他于2009年7月被网友“骗”到北京,以“出去游玩的名义”被何某带到唐山做术前体检。但随后做肾脏移植手术时发生医疗事故,刘大出血出现生命危险,住院一个多月后,他拿到3.8万元和一部手机、一台笔记本电脑。但回到黑龙江老家后,因刀口太大,家人发现后报案。何某等人相继被控。

  “受体”证言等证词均证明,刘某是自愿卖器官的。知情人透露,刘某接受手术时假冒病人儿子,也在医院审查时称“自愿”。


对话


“为什么帮他们,我来坐牢”

  庭审后,何某接受了简短采访,他面对媒体摇头晃脑,多次说“无可奉告”。

  新京报:你曾说“医院里有朋友”,朋友是医生?

  何某:我朋友的信息,不会告诉你。

  新京报:庭审时你说“做中介是为挽救人生命”,怎么解释从中牟利?

  何某:没有金钱交易。(钱)是家属自愿给的经济补偿,而且供体吃住、车费、检查费、手术、拆线都要钱。

  新京报:你意识到你做的事情是违法的吗?

  何某:(受体)死不死关我什么事,为什么帮他们(受体),我来坐牢?


专家说法


活体器官移植供需矛盾大

  在公安机关笔录中,刘某曾说,“医生知道我是假的”,因为他听过何某给朝阳医院一杨姓医生(参与刘某切除肾脏手术)打电话,讲手术的事儿和送材料。

  刘某提及的杨医生在笔录中说,虽不知道刘某冒名,但何某已经带过五六名供体来做手术。“开始以为何是家属,但次数多了,我怀疑应该不是家属。”

  医生是否涉嫌默认买卖器官的违法行为?昨天(2月15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专家称,据其与业内人士的交流了解中得知,目前,个别医院确实存在此情况,如果医生参与其中,器官买卖中介会给医生封口费,一般两三万元左右。

  另外,因活体移植供需矛盾很大,也有医生并不为利益,而是看到患者确实急需器官移植,如果按顺序排队等候器官,可能需要半年甚至两年。为延续患者生命,医生可能会对器官买卖睁一眼闭一眼。“这里面涉及到的社会制度、伦理、人情、经济等问题太多。”

  但该专家说,近两年,卫生部开展活体器官移植专项整治,器官中介的不良现象还是得到了很好的遏制。  
 

您是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