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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警务改革疑增加财政支出 被指换汤不换药

发布人:内蒙古典泽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10-11-30    阅读次数:1934

河南警务改革疑增加财政支出 被指换汤不换药

2010年11月30日01:50新京报我要评论(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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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公安分局被撤销,派出所升格后领导职位大幅增加遭质疑;专家称能否在全国推行有待观察

最近在河南推开的一场公安警务改革,引起公众广泛关注———河南18个省辖市全部撤销公安分局,由市局直接指挥派出所。“警改”后领导干部职数明显增加,当地一些市民和干部称,派出所成了处级,干部职数增加了,财政开支肯定要增大,“那不跟原来的分局差不多吗?这不是换汤不换药吗?”

质疑1

“警力下沉”能否真正实现?

增加一线科级岗位不离基层

让有限的警力下沉到基层服务,一直是公众的期待。统计数据显示,河南省万名人口拥有警察数约为8人,低于全国11人的平均指标,全省约缺少2.8万名警察。

记者了解到,改革后派出所从副科级单位升为副处级单位,使公安机关的副处级岗位和科级职位大幅增加。新乡市东街派出所所长崔玉宏说,他和政委是副处级,下面2名副所长、4名指导员、4个大队长是正科职位……

“警改”后领导职数明显增加,也引起争议。郑州、新乡的一些市民和干部称,派出所成了处级,干部职数增加了,财政开支肯定要增大,“那不跟原来的分局差不多吗?这不是换汤不换药吗?”

新乡市市委书记吴天君称,当地公安局的干部配置比例一直偏低,改革是在编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干部配备,主要增加一线科级岗位,“目的是把大家撵下去干活”。目前,新乡市派出所的总警力大幅提升,由过去的25%上升到70%左右。改革后科级以上职位虽然增加了,但人并没有离开基层,必须要在一线岗位上履职。

【专家说法】

市局指挥协调力须提高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系主任郭太生教授认为,“警改”的确使更多的人到了基层。但能否真正实现“警力下沉”,还要看各警种是否真正的融合、协调。另外,“警改”后取消了分局这一指挥层级,对职权更加集中的市局而言,其指挥、协调和响应能力必须提高。

质疑2

能否推动“发案率下降”?

出警时间缩短发案率下降

郑州市11月6日推行警务改革,撤销了原来的10个分局,市局机关也有30多名干部到基层派出所任职,使市区基层警力占总警力的比例由23%提高到66%,且派出所90%以上警力上一线执法执勤。在采访中,郑州、新乡一些市民和干部表示,搞“警改”不只是把分局变成几个派出所,最终要实际效果来说话。这个实际效果,就是发案率和破案率。否则,扩大的派出所也只是一个“小机关”而已。

新乡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孟钢说,“警改”后城区出警速度由原来的5分钟左右缩短为3分钟,为提高案件侦破率抢得先机。“以前市局110指挥中心接到警情,要分配到分局,分局再下派警令到具体的警种或派出所。现在,市局110可以直接下令到派出所,也可以直接指挥到巡逻车,效率大增。”

孟钢称,“警改”新乡市的发案率同比下降7.7%,破案率同比上升10.5%。

【专家说法】

改革成效有待检验

郭太生教授认为,发案率的高低与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等诸多因素相关。但“警力下沉”后如果社会面管控工作做得好,确实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发案率。目前来看,新乡、郑州等地的改革成效还有待检验,尚不能简单下结论,但改革的初衷是积极的。

质疑3

公检法如何实现“体制对接”?

新老机制对接仍在摸索

“市公安局改革了,但市法院和市检察院没改革,时间一长,派出所不会又重新变回分局吧?”对这场“警改”能否坚持下去,郑州市民吴保青表示担忧。

吴保青的担心,河南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秦玉海也曾有过。8月17日,他在新乡市公安局要求把原分局悬挂的“某某分局(派出所)”的牌子摘掉,统一换成“某某派出所”。

事实上,无论是当地公安内部,还是当地公检法之间,新老机制的对接仍在摸索中。按相关规定,只有公安分局才有资格开法律文书,因此各派出所按照辖区分别刻了“某区某分局”的章,对外行文。郑州管城区政法委的一位干部称,区检察院、区法院以前只对接区分局,现在要对接数个派出所。“这种方式不仅带来手续上的繁琐,更增加人员成本”。

郑州市公安局在改革后成立的29个派出所中,指定每个区一个派出所作为“中心派出所”,负责协调所在区的其他派出所。但由于各派出所之间本来就是平级关系,这样的“协调”也很难实现。

【专家说法】

实际操作上需要适应过程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法学教授于安表示,派出所的权限是上级公安派出机关赋予的,从法律上来讲,与检法机关对接没有太大障碍。在实际操作层面,地方法院、检察院还需要一个适应过程。同时,各地实际情况千差万别,一地的“警务”改革能否在全国推行,还有待进一步观察。(据新华社电)

■ 观察家

河南警改:别忘算一算增加的成本

在人数不变的情况下,副处级与副科级职位大幅增加,是否需要更多的财政拨款?河南方面需要把这笔账好好算一算。

最近在河南推开的一场公安警务改革,引起公众广泛关注———河南18个省辖市全部撤销公安分局,由市局直接指挥派出所。随着报道的深入,河南警务改革的全貌也正在逐渐呈现出来。

从现有的资料来看,河南通过警务改革也有一些拿得出手的成果。比如郑州使市区基层警力占总警力的比例由23%提高到66%,且派出所90%以上警力上一线执法执勤;新乡城区出警时间由原来的5分钟缩短到了3分钟左右等。

然而,如何评价河南警改,除了看其能否达成改革目标,还需要问问河南方面为这项改革付出了怎样的成本。只有经过成本与收益的综合评估,公众才能对河南警改得出一个更为客观的评价,也才能确定其是否具有全国推广的价值。

河南警改始终难以回避的尴尬问题是,改革后的派出所从副科级单位升为副处级单位,使公安机关的副处级岗位和科级职位大幅增加。据新华社报道,新乡市东街派出所所长崔玉宏说,他和政委是副处级,下面2名副所长、4名指导员、4个大队长是正科职位……他掰着指头说:“我们的科级职位有40多个空着,你说民警能不看到希望吗?看得到希望,工作热情就高涨。”

通过改革让民警看到升职加薪的希望,从而干劲十足,对民警而言固然是好事。但是,在人数不变的情况下,副处级与副科级职位大幅增加,是否需要更多的财政拨款,是否会加重纳税人的负担?河南方面需要把这笔账好好算一算。至少已经实现了警务改革的一些地市,应该尽快把这笔账向社会以及当地人大公布一下。

随着河南警务改革的推进,也会增加很多意想不到的边际成本。比如,派出所升格之后,其公车配备、往来接待、办公场地等办公费用的支出是否也要向处级单位看齐?另外,和当地公安事务有关的会务成本会否增加?据报道,11月10日郑州召开了一个会议,以前每个区只有一名分局领导参会即可,现在区内若干个派出所领导都要参会。

当然,或许还有很多其他的边际成本仍然潜伏着,还不为公众甚至当地政府所知。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这些想不到的边际成本就可以忽视。

公众其实非常想知道,要实现“警力下沉”等警务改革的目标,有没有成本更小、效果更佳的替代方案?

警力下沉,为何不能通过为市局和分局机关“瘦身”来完成?这样的改革,显然不需要增加财政支出,也不会给民众带来额外的负担。为什么逻辑如此简单,道理如此清晰的改革不能实现?

现在,有很多地方打着“提高行政效率”的旗号搞改革,背后却是要让公共财政垫背。在这些改革的背后,纳税人往往要被动地支付高昂的成本,要用更高的福利和待遇来“赎买”一些公职人员清闲和低效的“特权”。甚至有些时候,纳税人支付了成本,而行政效率却并未提高。

如何避免这些情况出现,显然需要改革预案公开,要经过人大的审议,要在公共舆论空间中进行充分的讨论。遗憾的是,河南警务改革没有经过这些程序,就匆匆上马,靠着一纸行政命令,把生米做成了熟饭。

将公议环节付诸阙如,必然面临公众的质疑。所以,河南方面就更有必要将推行警务改革的成本账单,向公众说明。即便事实证明,这项改革确实是最优方案,但是,不要忘了,好的改革也需要公开,创造条件接受民众的监督。(龙树 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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